发布日期:2025-03-05 09:23:07 访问量:3406次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档案馆
宝坻区档案馆查阅、复制档案均实行免费服务。
宝坻区档案馆开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 14:30—18:00
冬季 8:30—11:30 13:30—17:30
咨询电话:022—29237697
地址:宝坻区环城南路4号(泰福家居广场斜对面)
一、来本馆查阅档案材料,须持个人的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证明查阅者的身份、查阅目的,填写“查阅档案材料登记表”,经档案馆同意方能借阅。
二、查阅开放档案,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查阅区委、区政府档案,须经馆长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
四、严守保密规定,不得翻阅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须采取复印方式复制档案的,须经本馆工作人员同意,由本馆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五、查阅档案材料,一般在本馆阅览室阅览,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须由工作人员报分馆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必须妥善保存,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保证档案安全。
六、查阅档案应爱惜档案资料,严禁在档案上批注、涂改、圈点、折叠、拆卷、撕页或污损。如有损坏、丢失,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
七、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保持阅览室内整洁、肃静、严禁吸烟。
宝坻区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