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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说宝坻丨(1)《宝坻县志》历次编修纪略

发布日期:2025-06-18 11:09:15      访问量:1764次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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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视察时提出“四个以文”的重要要求,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充分展示宝坻历史脉络和人文精神,以“宣传宝坻区情,展示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为主题,宝坻区档案馆公众号特推出“志说宝坻”专栏,从历史中探寻宝坻发展历程和脉络,领略宝坻特有的地域文化魅力,发掘志书中的宝坻故事,丰富宝坻历史文化底蕴。我们诚挚邀请关注宝坻方志文化的热心人士积极撰写文章、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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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县志》历次编修纪略


2024年1月18日,宝坻区地方志编修启动大会召开,标志着宝坻区第三轮修志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回溯历史,宝坻自古就有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自金大定十二年(1172)宝坻建县以来,有文字可考的县志编修共有十二次之多,其中成书六部,真实记录了宝坻的悠久历史、厚重文化、杰出人物、时代贡献,为历史文化的保存与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更好地赓续宝坻地方志编修传统,把握正确的修志方向,实现“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目标,完成好本轮修志任务,需要了解宝坻地方志发展脉络及其特点,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积聚自信和力量,为宝坻实践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


一、赓续修志,传承不止


明代修志事业十分兴盛,方志编修日益制度化。明太祖朱元璋仿效元代编修一统志,明成祖朱棣诏令天下郡县卫所修纂志书并颁布《修志凡例》。正德年间已出现“天下藩郡州邑,莫不有志”的局面,到嘉靖、万历年间达到鼎盛。明朝统治者对地方志纂修的重视和提倡,推动了宝坻县的修志工作。


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宝坻县志是在明正统年间(1436—1449),宝坻县教谕(苏州府人)高德撰写县志二卷,然属草创,内容简略混杂,属于草稿,未克成书。


明弘治十一年(1498),庄襗(武进人)来宝坻任知县后,“欲访旧志,以征文献于先哲”,想要寻找过去的志书,以求从前贤留下的文献中借鉴经验。经寻访,“久而始获誊藁三十纸,乃前教谕高德所撰,未克成书”,于是在弘治十四年(1501)找来县教谕齐济周、训导钱冕,让他们搜寻文稿中遗漏隐匿的旧事,汇集散落遗失的材料,编纂成书。在原高德稿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予以刊刻,后称“庄志”,此志到嘉靖末年已不存。


明嘉靖十四年(1535),知县武德智(馆陶人)续修庄志,但未能定稿付印,稿本到嘉靖末年已遗失。嘉靖丁巳(1557)左右,知县胡与之(浙江余姚人)在武德智所续志稿的基础上,又进行续修,但未能刻版印出。刘思聪先生在《宝坻县志》序文中写道:“前闻邑之志,创于晋陵庄公,续于馆陶武公,岁久而版籍放失矣。继修于浙姚胡公,竟未刻梓。”这两部续修的志稿均已不存,只能从刘思聪的序文中看到一点浅淡模糊的影子。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唐炼(常德人)任宝坻知县,勤于政务,在空闲时间翻阅县志,然而当时宝坻县志已缺修数年之久,考察过去的施政措施,发现评判得失的依据有遗漏;考察疆域,形胜关隘有遗漏;考察赋税定额,户口田赋之类有遗漏,于是感慨到:“邑必有志,乃师帅者所当为。矧宝坻隶于神京,为望邑称首,庸可无志乎?”嘉靖四十五年(1566),唐炼在县署内设立志馆,供以笔札,从县学中选出杨愫、李廷舄、苑因、芮蓂四人,让他们搜集材料,重修县志,四人自旧历四月初一入馆编纂县志,五易其稿,至当年七月编修完成,后称“唐志”,现已不存。


清代方志编修进入封建时代的全盛时期,清代方志编修,始于康熙初,终于宣统。康熙八年(1669),诏书天下修志,命儒臣纂修《大清一统志》,此即清代全国大规模修志的开始。此后,康熙颁布诏令纂修方志30余次,其后雍正、乾隆朝都诏令大范围纂修方志,这对宝坻县志的编修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清康熙十三年(1674),宝坻知县牛一象(榆林人)奉诏修宝坻县志,于县衙设立志馆,在县教谕苑育蕃的协助下,召集县学中若干知名人士,分别执笔,并要求他们:“志为记事之书”“务核其实而不徒骛乎名,存其真而不容流乎妄,传其信而不使涉乎疑”,认为志书不在文采而在内容,不能为了获取名声而记述失实,务必保证志书的准确真实性。此时,适遇籍属宝坻的保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杜立德在家居住,牛一象遂委托杜立德主持修志,直至成书,并在序文中写道“求其裁成删定,信一时而传百世者,微大学士,其谁与归?”,后称“杜志”。(天津市图书馆有此志版本)。


清雍正十年(1732),朝廷商讨编辑《通志》事宜,催促各郡县上报志书。时任宝坻知县伍泽荣(祁阳人)看到宝坻县志自康熙十三年重修后,已经多年没有编修,其间时异事殊,尤其是在雍正九年(1731),又从县境东南部划出部分村庄,设立了宁河县,宝坻县疆域、人口、土地等方面变化很大,更有重修县志的必要。于是在伍泽荣的主持下,县衙开设志局,召集芮徵等“文学数辈”,重新编修宝坻县志,在序文中写道“余出所睹记,参互裁订,弥月脱稿。总如干卷,目张纲举,匪漏匪支”,所编志书纲目分明,不遗漏,不夸大。后来由于伍泽荣刚直不阿,不肯随俗俯仰,得罪了上司,草创的志书还没定稿,就因为性情刚直而免官归去,故所修宝坻县志没有最后成书,现只留有伍泽荣所作之序。


乾隆四年(1739)至十年(1745)期间,江南歙县进士洪肇楙两次来宝坻任知县,先后达五六年之久,对宝坻县的风土人情、地理疆域等都有所了解,并且“广搜前代之藏书,博购名流之别集,以及四乡残碑断碣,莫不剔刮于苔封藓蚀间。又巡历所至,辄过遗墟而访,召故老而咨,觉数千年陈迹,亦有约略可寻者”,充分做好了修志之前的资料收集工作并有所记载,“积日既久,劄记渐多,于是毅然有修志之役”,故其于乾隆十年(1745)在县教谕魏子出、训导贾念祖等人的协助下,重修《宝坻县志》,从春及秋,历时八个月,完成了宝纸县志的纂修,并刻梓成书,后称“洪志”。(宝坻县档案馆有此志版本)。


民国三十一年(1942),宝坻县南河村(今属宝坻区牛家牌镇)人李棻在日伪宝坻县知事赵汝竾的倡导下再修宝坻县志,但没有排版成书。


二、成卷之志,各有千秋


建国前有明确记载的志书有四部,这四部志书各有特点,分别为庄志、唐志、杜志、洪志,但只有杜志和洪志两部志书存世。


“庄志”(明弘治十四年)共三卷,分为十二类、五十三个条目,主要记载了宝坻县的土宇离合、户口登耗,以及风俗徭役、庄田、建置等内容。庄襗在序文中写道“首卷起沿革,迄古迹,志之本意也。中卷录敕命,纪文词,志之通例也。末卷述题咏,附杂志,乃推广绪余而羽翼乎斯志也。”自此,宝坻县有了成书的县志。


“唐志”(明嘉靖四十五年)共九卷,合为两册,主要记载了宝坻县地域、建置、田赋、官师、人物、艺文等内容。县教谕刘思聪在为县志所作序文中写道:“爰是参之图经,以志疆城;本乎《一统》,以志建置;师厥《禹贡》,以志田赋;征诸士庶,以定官师;协于乡评,以采人物;稽之典籍,以综艺文。”从刘思聪的表述中,我们可以推测和感知到此志秉承史法、体例严谨,此志是宝坻县第二次刻印成书的县志。


“杜志”(清康熙十三年)共八卷,主要记载了宝坻县的沿革、风景、形胜、建置、人物、土产等内容,杜立德认为:“是志也,而史系之。书务博也,犹详为贵;观欲详也,犹要为宜”,蒋炳在序文中写到:“坻旧有庄志、唐志,复有杜志。自杜志行而旧志废,一时称为善本”,可见此志采择资料较为广博,体例严谨,在当时被视为佳志,这是宝坻县第三次刻印成书的县志。     


“洪志”(乾隆十年)共十八卷,主要记载了宝坻县的职方、形胜、建置、祀典、赋役、乡闾、风物、职官、选举、封表、人物、列女、拾遗、别录、集说、艺文等内容,对金大定十二年(1172)宝坻置县后至乾隆十年(1745)573年间的政治、经济、文化、文物古迹、人物等进行记载。洪肇楙认为:“志以传信也。非可信而附会之,或失则诬,或失则凿,浮谈不根,徒为识者笑耳。”“旧志虽简,而讹者实多”,因此以正史、会典、文献为依据,将旧志所载事实、年代、姓名、职官等谬误,都一一订正,不使其沿袭讹误。《顺天府志》言此志考订优于前志,并非虚誉,是一部体例较为完备、资料翔实的志书,这是宝坻县第四次刻印成书的县志,今存本多为此志。


在此四部志书之外,民国期间还曾编过一部志书。民国六年(1917) ,查美咸(海宁人)时任宝坻县知事,“部令征取各县志书,以备掌故”,查美咸从乡绅万毓桐、马信芳家中找到残缺不全的清乾隆十年《宝坻县志》两套,组成了一部完整的志书,并为之作序,同时捐出薪俸,号召大家集资石印,分存各地,广为流传。此次修志实际上是把清乾隆十年《宝坻县志》又抄录了一遍,不能算作一次真正的修志。


三、盛世修志,成果丰硕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志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宝坻在全国性两轮大规模地方志编修工作中,率先启动,并编纂出版年鉴及地情丛书,取得丰硕的成果。


1984年4月,中共宝坻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年16号文件中提出的关于“编史修志”的要求,决定编修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宝坻县志,并成立了宝坻县志编修委员会,第一轮《宝坻县志》编纂工作启动。1985年7月,完成60余万字的第一稿。1993年11月,完成150余万字的定稿。1995年5月,《宝坻县志》一书出版发行,标志着宝坻县第一轮县志编纂和出版工作圆满完成。


此志上溯金大定十二年(1172)宝坻置县,下限至1989年。设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人口、农村经济、工交邮电、财政贸易、城乡建设、经济综合管理、党派团体、政权政协、政法、政务、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情风俗、方言谣谚、人物等19编79章,全书150余万字。记述了宝坻的历史沿革、区域变迁、重要史实、自然地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人物等内容,重点记述了金代宝坻建县以来的发展变化历程,突出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宝坻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志首设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志末有附录、后记。此志资料翔实、文字质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浓郁的地方特色。


2001年宝坻撤县设区后,宝坻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决定续修宝坻县志,把宝坻作为县的历史进行最后的终结。7月,宝坻区《宝坻县志》第一届编修委员会成立,正式启动续修宝坻县志工作。2009年初,完成27篇114章80万字和200余幅照片的蓝本,9月定稿,12月完成终审。2010年3月,《宝坻县志》出版发行,标志着建国后宝坻县志第二轮编纂和出版工作完成,走在全市二轮区县志编纂和出版前列。


此志上溯1990年,下限至2001年,设建置区划、环境资源、人口、国民经济概况、改革开放、农民、农村、农业、建筑业、商贸物流、交通邮电、金融保险、城乡建设、经济管理监督、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及工商联、司法、文化 广播电视 史志、卫生 体育、民俗、人物等27篇114章。记述了1990至2001年宝坻撤县设区前的县域变化、自然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风土人情及人物等,重点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宝坻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志首设序、凡例、概述、大事纪要、大事记,志末有附录、后记。此志资料翔实、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时代感强,为宝坻县829年历史画上了县志编纂句号。


回首来时路,史笔如椽写春秋;展望新征程,志载宝地记丰功。在新一轮区志的编修过程中,我们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宝坻县志的史料和实用价值,把宝坻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宝坻县志编修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发扬好,秉承“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理念,在守正创新中努力打造一部信今传后、堪存堪鉴的精品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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